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疾病康复护理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09.10.2015  17:42

琼继教办函〔2015〕10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疾病康复护理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9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6日14:00-18:00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到,17-20日在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三楼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护理部李秀云主任护师,浙江省人民医院护理部贾勤主任护师,江苏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丁慧副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陈克妮主任护师,林芹、王清华、龙彩雪、陈晓玲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康复护理发展现状及进展;

(二)临床快速康复护理理念;

(三)SCI患者的康复护理;

(四)分级护理与ADL评估;

(五)呼吸系统疾病的康复健康教育;

(六)髋关节置换术后的康复护理;

(七)糖尿病康复健康教育;

(八)慢性伤口的评估与处理方案;

(九)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5日前将《“临床疾病康复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吴地姑护长,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42651。

 

附件:“临床疾病康复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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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疾病康复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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