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项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

10.04.2015  10:15
莫伸手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什么安排?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

  《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二是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三是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推进改革的制度保障。

  记者:2015年如何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

  《实施方案》构建了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布局。2015年全面启动各项改革工作,着重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深入推进一批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取得更大进展。主要有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二是抓紧部署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三是组织论证一批难度大的改革项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目前,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思路、安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预计到2015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

  司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压器”。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下发,84项“接地气”的改革举措,针对现实问题专啃“硬骨头”。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