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五指山一男子被判刑半年

30.03.2016  15:26

      邻居间小争执他掏火药枪“示警”

      非法持有枪支五指山一男子被判刑半年

      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案件。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3年的一天,被告人黄某某在其大伯家发现了一支自制火药枪,就将该枪支带回一直持有。2015年2月11日,黄某某和邻居发生口角纠纷,黄某某回到自己房间拿出那支火药枪,在邻居面前朝天开了一枪,结果邻居跑开后又再度返回将黄某某打伤。黄某某遂报警。五指山市公安局接警后,在黄某某家扣押了该支枪支和疑似子弹六枚。

      法院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依法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没收自制火药枪支一支、疑似子弹六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