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男子为追债非法拘禁他人 脱光衣服逼洗冷水澡

11.07.2014  11:53

      原标题:为追债非法拘禁他人脱光衣服逼洗冷水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钱那么久了,我一心急就抓了他,很后悔。”一个站在法庭被告席的男人悔恨地为自己作最后陈述。近日,万宁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8月间,被害人陈某向被告人李某和文某两人各借款人民币2000元。借款期限届满时,陈某未偿还借款。2013年12月24日凌晨1时许,当文某发现陈某在万宁万城镇活动时,便将其控制在万城镇万隆街某宾馆506房,并与在海口市的李某电话联系。

      之后,文某等人强行将陈某带到海口市海秀路某宾馆D6608房。

      在这期间里,李某、文某对陈某采取殴打及脱光其衣服让其洗冷水澡的方式促其还债。当天18时许,李某、翁某将陈某再次带回万宁市万城镇万隆街某宾馆506房,直至19日11时许,才被公安民警解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在发生债权债务等民事纠纷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是被告人李某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中,竟然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债务人、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长达34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期间还殴打被害人并脱光被害人衣服让其洗冷水澡,应当从重处罚。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成立,应当采纳。被告人李某庭审中供认了基本犯罪事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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