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渡难关,海南省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9449万元已到账!
近日,海南省人社部门积极落实省政府应对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八条措施,加快失业保险基金企业稳岗返还拨付进度,向符合条件的62家企业拨付9449万元。此次返还的62家企业中,金额最高的一家达到3745万元,切实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那么如何能申请稳岗返还呢?省人社厅给出了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稳岗返还分为两类,分别为“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机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上年度(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海南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标准放宽到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二)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除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之一:1.承诺依法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2.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申请途径:
为了便于企业申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供稳岗返还“不见面审批”服务。即日起,在省社保参保企业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申报新一年度的稳岗返还。市县参保的企业,请在参保属地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今年的稳岗返还申报材料大幅精简,企业职工花名册、年度社保缴费申报表、减员证明、银行缴费凭证等四大类材料一般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