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消费满38元退门票款吗? 海口市民质疑电影公社存消费“陷阱”

23.03.2015  17:55

      原标题:不是说消费满38元退门票款吗

      市民:虽然电影公社最后返还了门票款,但售票员之前未告知需在指定商家消费;园区:将尽快在售票处张贴说明

      昨日,海口市民王女士反映,在冯小刚电影公社售票处,她购买了园区38元一张的推广票,售票员表示只要在园区内消费金额超过门票金额,出园即可返还门票款。然而她出园时被告知因为没有在指定商家消费,无法返还门票款。王女士表示,售票员没有告知游客详细信息,损害了她的知情权。

      王女士介绍,3月21日下午她和亲友共3人来到观澜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游玩。售票处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购买下午6点以后进园的推广票,在园内只要消费满门票金额,出园时就可凭消费小票返还门票款。王女士便购买了三张推广票。“我们去时已将近下午6点了。”进园后,王女士发现园内大部分商家已经打烊,剩余的商家大多又不能提供消费小票。最后她们在一家饮品店吃了晚饭,共消费45元,晚上7点多便出来到售票处退门票款。然而工作人员告诉王女士,她们消费的地点不是指定商家,拒绝退还门票款。“我们买票时,售票员没有告诉我们需要在指定商家消费,旁边也没有公示说明。”王女士认为,园区欺骗了游客,便与工作人员理论。随后又有七八名游客来到售票处退门票款,也遭遇了跟王女士同样的情况,大家都表示事先没有被告知需在指定商家消费。“最后园区迫于压力,才给我们返还了门票款。”王女士说。

      据了解,观澜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园区自3月16日起推出以消费抵门票的优惠活动,游客需在园区指定商家消费,出园时方可在售票处退还门票款。电影公社园区相关负责人郜女士表示,园区在指定商家门外设置了指示说明,但是由于售票员没有详细告知游客此事,给游客造成了一些困扰,此事园区与游客双方都有责任。她表示,园区将尽快在售票处张贴说明,避免今后再发生此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