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留住乡愁

29.01.2015  11:01

  2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标志着陵水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以立法形式加以保护。

  陵水有黎族人口20万人,占54.9%;苗族人口732人,占0.27%;汉族16.79万人,占44.7%。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陵水黎、汉、苗等各族人民留下了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如黎族的纺织工艺、装饰工艺、工艺美术、医学医术及苗族的染绣工艺等。

  2008年,陵水开始启动申报工作,黎族纺染织绣技艺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南海珍珠养殖技艺、陵水黎族藤编技艺、黎族赛方言长调、疍家调、钱玲双刀舞、陵水酸粉等已被评定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县级保护项目有跳娘舞、苗族婚礼习俗等23项。

  《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涉猎很广,包括保护范围、工作职责、管理经费等等,并鼓励支持和弘扬发展民间传统文化,县政府将建民族博物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展示和保存等工作。此外,奖罚是贯彻实施本条例的重要保证,为了规范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行为,《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具体规定了奖励和处罚的条款,使之贯彻执行更具有可操作性。

  据悉,《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陵水今年将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纺织工艺品,弘扬民族特色饮食品的制作技艺,推广黎族、苗族特色疗法,录制、编写、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志书、宣传优秀传统文化。

  陵水县委书记王雄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才能真正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造福子孙后代”。陵水正立足于本土文化品牌的创建,积极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陵水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陵水“非遗”名录

  黎族纺染织绣技艺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南海珍珠养殖技艺、陵水黎族藤编技艺、黎族赛方言长调、疍家调、钱玲双刀舞、陵水酸粉等被评定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跳娘舞、苗族婚礼习俗等23项被列为县级保护项目(记者 程范淦 通讯员黄 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