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陵水13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28.12.2021  15:41

  12月2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15家零售药店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情节,对13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对2家药店给予责令改正。

  据介绍,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暗访加明察等方式分批次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严格落实“四类”(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是否履行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以及经营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发现陵水县圆康堂益众堂大药房等13家零售药店在签订《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承诺书》及经该局多次强调部署和动员后,仍然存在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对其中13家因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对2家不履行测体温、戴口罩的药店进行责令改正。

  据商报记者统计,陵水县圆康堂益众堂大药房、陵水英州济世堂大药房、陵水保兴药业有限公司3家药店停业整顿7天,陵水太极大药房英东路店、陵水太极大药房黎安店、陵水振德堂续琛大药房、陵水黎安德广堂药品有限公司、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陵水黎安分店、陵水光坡香水湾荣逸益兴堂大药房、陵水光坡港坡永敬堂药品超市、陵水益兴堂有限公司、陵水椰林北斗广安大德广堂药品超市、陵水太极大药房海韵广场店10家药店停业整顿3天,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旗舰店、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陵水英州超市被责令改正。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零售药店采取最严厉处罚,起到处理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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