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指标到校计划占公费生比例不低于35%

14.07.2014  17:07

  为均衡发展陵水义务教育,陵水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实行部分公费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县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做法,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5%。

  指标到校计划原则上先不分配至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已执行了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规定,可根据划片入学的学生占有比例,适当分配一定的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读满3年,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含县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