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房地产营销高管选好房号低价卖客户 收好处费获刑

12.07.2015  13:44

      选好房号低价卖给客户

      房地产营销高管

      收10万好处费获刑

      陵水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营销高管,在帮客户以优惠价格买到较佳房源后,收受了10万元好处费。近日,涉案男子黄某一审领刑2年。

      2010年4月,被告人黄某担任海南万某房地产公司营销部经理,负责市场营销、管理分销商等工作。在黄某任职期间,海南某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与万某公司签了分销合同,成为万某公司分销商。2013年3月,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常某伟带客户准备购买万某公司开发的陵水土福湾某度假村商品房,与黄某协商选一个较好的房号,但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客户。在达成购房协议后,为感谢黄某,2013年3月中旬,常某伟在陵水送给黄某10万元。2014年9月,黄某投案,并上缴涉案赃款10万元。近日,此案由陵水法院一审宣判,黄某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判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