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实名曝光不文明行为

09.10.2015  11:51

 

      原标题:陵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实名曝光不文明行为

      陵水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宝岛大行动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推进会现场。(通讯员陈思国摄)

      陵水县委书记麦正华会上重要讲话。(通讯员陈思国摄)

      8日下午,为贯彻落实全省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宝岛大行动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宝岛大行动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宝岛大行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四项工作,全力冲刺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落实。县委书记麦正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陵水县委书记麦正华指出,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宝岛大行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都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建设国际旅游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保护生态环境、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根本要求而做出的决策部署,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明年及“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坚实基础,是对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促进作风转变的重大考验。他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四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针对水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宝岛大行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四项工作,麦正华重点强调,水污染治理要从注重部门协作、城乡一体和理念拓宽方面,特别是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推进“乡村管廊”规划试点及加快“靓丽陵河”建设进程、“泻湖整治”治理重点等方面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以水污染整治为抓手,让内河、泻湖等水系清起来、靓起来、活起来,融入到全县生态发展的大局中。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从提高整治标准,加强整治教育、加大整治力度入手,按照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的标准,考虑琼南旅游经济圈的联动效应,实现城市、农村生产生活半径的精细化布局和管理,要从小、从细抓起,让生态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通过学生、居民、农民相互形成正面影响,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环保意识,要实名曝光所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坚决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等强有力举措,真正解决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绿化宝岛大行动要从服务生态立县、巩固原有成果、拓展生态概念上,在退果还林上狠下功夫,把生态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既要大兴绿化造林,又要加强资源保护,加强已种植苗木的日常管护,提高存活率;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管理,巩固原有成果,延伸绿化、美化、亮化一体推进概念,提高高速公路等各道路的通道绿化率和各类建筑立面、顶层的空间绿化率,确保见绿、见花、见景,开展好绿化宝岛大行动。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郑文秀、副县长吴祥维、副县长杨振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丁敏分别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和绿化宝岛大行动及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小飞通报了全县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先行试验区、县直部门和乡镇代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县四套班子领导、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分管工作的镇领导;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县属企事业、省驻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