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两男子涉嫌卖假烟被警方批准逮捕

20.09.2014  11:55

      海南在线讯:9月19日,两名男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陵水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来对公安机关案件侦查进行监督的又一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2013年2月,卓某某、王某从广东省购进一大批假香烟,同时在陵水县购买一些真烟,再将真烟假烟混合包装,并在陵水县辖区内进行销售。据了解,本案查获的伪劣香烟货值为13万多元、销售金额近4万元,总案值17万余元。鉴于该案涉案范围广,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8日对卓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立案侦查后三个月尚未侦结,陵水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完善、固定证据,依法向公安局发出《催办函》,书面督促县公安局加大侦查力度。今年8月7日,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卓某某刑事拘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仍然在逃。县公安局于9月中旬依法向陵水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陵水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卓某某和王某,同时向县公安局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

      目前,陵水县检察院已指派专人继续跟踪监督、引导案件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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