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一天,林某、黄某望与朱某军(在逃)等人在陵水光坡镇喝茶时,朱接到李某健(在逃)的挑衅电话,于是双方相约打架。不料却在相遇和追打中发生持枪对射,最终造成一死一伤。近日,林某、黄某望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7年。二被告人不服上诉。近日,省高院对此案终审维持原判。 (记者 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