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女子借“做花”非法吸资三年 高利息骗几十街坊

27.11.2014  15:26

      原标题:还款日期到了“花头”却跑了

      在陵水新村镇,高息吸存民间资本在当地被称为“做花”,筹资的“花头”以高利息回报吸引他人的资金。南国都市报9月6日报道了《陵水一女子借“做花”吸资三年高利息骗几十街坊》后,引起陵水警方的重视,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查处“做花”的不法行为。11月25日,陵水新村镇有群众再次向南国都市报记者曝出一“花头”超过还款日期三个月,钱不还人也不见了。

      超期没还钱“花头”不见影

      据纪女士介绍,2013年初,家住陵水新村镇长生村45岁的妇女王某燕到其家里游说,称借钱投资“做花”能稳赚大钱。在王某燕的游说下,纪女士将家里积蓄了10多年的15万元拿了出来,向王某燕“买花”,现在还有12.1万元在王某燕那里,自从南国都市报曝光林某娇携款潜逃后,王某燕在新村镇没了人影,多次打电话,王某燕都以种种借口搪塞。

      纪女士告诉记者,其二妹纪某娟向王某燕买了“明花”28期,今年8月27日到期,但多次打电话给王某燕,可王某燕至今都没将那5.6万元归还。

      “令人气愤的是,王某燕多次在电话里欺骗我们,称马上还款,并约我们去要钱,可我们去了,有时等了一整天都没见她的人影。”纪女士说,她们家三姐妹总共花了30余万向王某燕“买花”,至今还剩20多万在王某燕那里。

      借“做花”名义非法集资

      记者在采访时,在新村镇做生意的临高籍陈女士告诉记者,“做花”其实是挂个名号非法集资,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吸资,最后,资金链的漏洞越来越大,“花头”不卷款潜逃才怪。

      另外一群众告诉记者,11月24日晚上,新村镇上很多人集体到新村边防派出所报警了。据村民李某说,王某燕的家产并不多,也没有什么生意,其丈夫在港口内搞养殖,“做花”吸资那么多,最多也就是放一些高利贷给外人,没有正当的投资。王某燕“做花”后,其丈夫花钱买了一辆奥迪越野车,王某燕也买了一辆起亚K2轿车。

      王某燕:他人不还钱才没钱

      南国都市报记者拨打王某燕的电话,不料其电话还能接通。记者询问为何没将到期的钱还给人家,王某燕称她借钱给他人,他人没还钱,所以她也没钱还款。

      “这种钱是三角关系,别人借钱后不还,我有什么办法?我唯一的办法是尽量筹资还款。”王某燕在电话里说,无论如何,她和家人都会想办法将别人买花的钱还回去。

      “我躲避是因为有暴力。”王某燕称,记者询问是什么人使用暴力,王某燕说是一些买花的人要不到钱后,要对其使用暴力,所以她才躲避,但没有躲避不还钱。

      王某燕在电话里多次提出希望买花的人多给她时间去筹借资金回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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