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司机无资质驾驶校车被查 罚款扣12分驾照降级

03.09.2017  14:11

      查处现场

        9月1日,陵水交警查获了一起无校车驾驶资质驾驶校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该名驾驶员被罚款1千元,一次性扣12分,其A2驾驶证被降级。

      9月1日,根据工作部署,陵水公安局交管大队的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督导检查行动。下午5时许,民警对荣昌大道附近上路行驶的校车进行突击检查,排查中查获董某才所驾驶的校车,该校车是给一家幼儿园接送小朋友的,经查验,该车驾驶员董某才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却违规接送学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按照校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陵水交警依法对董某才做出1000元的罚款,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降级处理的处罚。

      下一步,陵水交警将持续加强校车专项检查,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顶格处罚,对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责令校车所在学校马上整改,从根本上消除校车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