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回归学术需打破行政、利益藩篱

12.06.2014  09:58

  期待院士制度改革形成连锁反应,大到高校体制改革、科技资金分配,小到教授评级、论文发表都应向着回归学术本位的目标前行。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院士制度主要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据透露,2015年将开始实施新的院士增选政策。

  改革院士制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决定》中早有谋划,此次习近平总书记在院士大会上重提这一观点,充分说明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明年将实施新的院士增选政策,也呼应了社会各界对于改革的期待。从技术层面来看,改革无非应从选拔、当选、退出三个突破口入手。

  从选拔环节来看,目前院士候选人主要从现有院士推荐、单位或学会提名等几种渠道中产生。其中来自部门、地方政府的推荐,往往以利益集团诉求裹挟参选人,行政权力成了院士选拔的强大助推力。比如原铁道部总工程师张曙光参选中科院院士,被举报学术著作造假之时,铁道部自查后仍做出了肯定其真实性的结论。而在近年来的院士候选人中,政府官员、央企高管亲自上阵渐成规模。院士头衔之所以备受青睐,除了能为本系统、本单位带来荣誉之外,还因为选上院士后可能带来的利益回馈。要改革选拔制度,首先应严格限制甚至取消部门推荐提名这一渠道,加大院士推荐、学会推荐的比重。

  而在成功当选院士之后,院士的行为规范和享受待遇也应得到明确、细致的规范。名义上看,院士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但它带来的利益却是“真金白银”的。院士待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各地在引进时大多比照所谓“副省级待遇”开出丰厚条件,包含住房、配车、医疗等方面。院士头衔含金量可见一斑,而在申请项目经费甚至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中,院士这块金字招牌也有相当优势。院士能否接受政府或企业的馈赠或资助?大量兼职行为该如何规范?这些问题都应在改革中逐步厘定。

  最让公众关注的,可能还是院士的退休机制。有媒体报道,至今我国仅有一位院士在个人强烈坚持下完成退休。退休环节上怪象频出,既有院士自己想退,其所在单位却不同意其退休的;也有院士遭劝退却顶着舆论压力一直不退的。实际上,没有任何文件规定院士不能退休,但无论是不得退休还是不想退休的,往往都囿于院士身份背后的利益团体形成阻滞。院士退休要建章立制,首先应尊重院士个人意愿,其次也应该有督查制度,对一些不符合院士行为规范的可强制退出,有进有出方可成为一潭活水。

  纵观社会上对于院士制度改革的讨论,打破院士终身制成为万众关注的焦点,仿佛终身制一取消,院士制度便能重新焕发活力。在笔者看来,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倒不在于搞不搞终身制,而是如何在选拔、当选、退休三个关口都剥离利益集团和行政权力带来的影响,擦亮院士称号的学术成色。当然,去利益化不是要求院士不食人间烟火,以其研究成果获利反而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排除行政权力的干扰也不是说官员不能做科学研究,只是在构建院士制度本身时,更应该强调学术为唯一导向。

  院士制度改革已箭在弦上,其意义不限于院士制度自身。处在“金字塔尖”的院士制度出现种种弊端,也在“金字塔基”的其他科技创新领域有所显现。院士制度改革与经济利益、行政权力划清界限,也应期待其形成连锁反应,大到高校体制改革、科技资金分配,小到教授评级、论文发表都应向着回归学术本位的目标改革前行。唯愿院士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打破利益、行政藩篱,激发科技创新的根本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