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成镇社会事务办办事员陈春丽被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18.11.2014  18:25

  日前,儋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儋州市东成镇社会事务办办事员陈春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春丽在任东成镇社会事务办办事员期间,弄虚作假为他人联系办理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续及伪造假身份证,参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活动。此外, 授意本镇村级计生员符书翰为他人冒名顶替办理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许可手续进行手术,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 规实施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省纪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儋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陈春丽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儋州市 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