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儿童溺水,不仅要有“婆婆嘴”,更要有具体措施

24.06.2015  13:08

  6月20日端午节当天,海口水头村一9岁男孩在村边一公园里的水池玩耍时意外溺亡,事发时水池周围无任何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年来,学生溺亡的悲剧,早已算不得是“新闻”,因为每到暑期,尽管家长不乏叮嘱,学校多有告诫,媒体也时有提醒,但每逢暑期,总有学生不慎落水或玩水溺亡的噩耗传来。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随波逝去警醒我们,防止儿童溺水,不仅要用“婆婆嘴”反复提醒,更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

  从年龄段来看,最近发生的溺水事故中小学生位居多数;从事故原因来看,都是玩耍时不慎落水;从事发时间来看,都发生在非教学时间,而且是在脱离监护的情况下发生的。这表明对于天性活泼、避险意识不强的未成年人,流于表面的一般提醒、缺乏实效的安全措施未能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没能有效阻止孩子们走向危险、酿成惨剧的脚步。

  为做好孩子暑假的安全工作,防止、遏制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有关部门要对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沟渠、水库、海边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建议聘请退休教师或村民为义务监督员,定时巡查附近水域,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另外,中小学生的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同时提高全社会对防溺水的重视程度,加强宣传力度,举行大型展览,用事例警示学生群体,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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