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冷却液、钢筋、化肥,海南这3企业被罚

11.03.2021  16:18

  3月11日,记者了解到,因销售不合格有机全合成冷却液、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不合格蓝霸黄腐酸速溶型,近期,海南鑫盖众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分别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同时,不合格产品涉及广州市卫斯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地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这3家生产企业。

  不合格的有机全合成冷却液进货单价为46元/桶,销售单价为65元/桶

  2020年9月21日,检测机构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50豪门盛亨汽配市场第B13、B14号商铺的海南鑫盖众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为LEC-Ⅱ-45、4kg/桶,生产单位为广州市卫斯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有机全合成冷却液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沸点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依据《2020年海南省冷却液、制动液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海南鑫盖众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从供应商广州市卫斯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购进12桶有机全合成冷却液,进货单价为46元/桶,进货总金额为552元。截至收到检验报告时已经销售11桶,销售单价为65元/桶,销售总金额为715元。

  据介绍,海南鑫盖众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有机全合成冷却液货值金额780元,销售违法所得209元。2月25日,因销售不合格的有机全合成冷却液,海南鑫盖众贸易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9元、罚款780元。

  销售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3700元

  检测机构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68号铺面的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为φ12mm,生产单位为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热轧带肋钢筋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0年10月21日,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中实际重量和理论重量的偏差不符合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依据《2020年海南省钢筋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从供应商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100根规格为φ12mm的热轧带肋钢筋,进货单价为35.14元/根,进货总金额为3514元。截至收到检验报告时已经销售99根,销售单价为37元/根,销售总金额为3663元。

  据悉,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热轧带肋钢筋货值金额3700元,销售违法所得184.14元。2月25日,因销售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海口建贵贸易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4.14元、罚款3700元。

  不合格的蓝霸黄腐酸速溶型进货单价为100元/袋,以每袋130元销售

  检测机构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永庄村西街2区85号第一层铺面的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销售的规格为50kg/袋,生产单位为山东地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蓝霸黄腐酸速溶型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0年11月3日,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标准要求及企业标明值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于2020年8月10日从供应商海口财裕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购进20袋蓝霸黄腐酸速溶型,进货单价为100元/袋,进货总金额为2000元。截至该批产品赠送完时已经销售2袋零一千克,销售单价为130元/袋,规格为50千克/袋,进货金额是202元,销售总金额为262.6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购进的蓝霸黄腐酸速溶型货值金额2600元,销售违法所得60.6元。2月26日,因销售不合格的蓝霸黄腐酸速溶型,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6元、罚款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