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美都琼海店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被罚3万元

10.12.2015  18:55

鑫美都琼海店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被罚3万元

  12月1日,琼海消防支队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海南鑫美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琼海店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近日,琼海消防支队监督检查员对位于琼海市东风路的鸿信商业大厦1-3层的海南鑫美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琼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没有经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针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支队监督检查员当即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展开立案调查。琼海消防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海南鑫美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琼海店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同时,支队监督检查员要求店方立即到消防部门补办消防审批手续,在手续齐全、经消防部门检查确定为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投入使用、营业。

  (琼海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