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金江所积极开展春节年货检查工作

27.01.2016  08:42

  为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金江所于1月19日至25日派出四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金江农场、毛岸、毛感乡的1家超市、105家副食店、6个小摊点进行年货食品的检查,重点检查消费量大的饮料、食用油、大米、糕点、糖果、饼干、京果、猫耳朵、花生糖等民俗性年货食品,检查过程中发现2个小摊点销售“三无”猫耳朵2袋、无生产日期花生糖2袋、京果1袋,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摊主将“三无”袋装猫耳朵、无生产日期花生糖、京果下架,不得再进行销售,告诫摊主进货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于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的年货食品坚决不能采购、销售。 

  此次年货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年货市场销售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年货消费环境,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经营户的主体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市场安全秩序,保障节日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