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圣丹宣称包治各种妇科病 加盟商:宣传“过头”

21.09.2015  20:20

      原标题:“金圣丹”宣称包治各种妇科病 加盟商:宣传“过头”

      【新闻提示】:最近一段时间,海南市场上一款名为“金圣丹(妇洁抑菌剂)”的卫生用品,宣称可以治疗各种妇科疾病,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渠道火热销售,且价格不菲;不少消费者经不住忽悠购买了产品,当她们发现产品无法治病想退货时,发现找不到商家。南海网记者调查发现,由河南郑州一公司生产的“金圣丹(妇洁抑菌剂)”,是经河南省卫生厅批准的一种卫生用品(消毒产品),不仅没有保健功效,更不能治疗任何疾病,河南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处相关人士向南海网记者证实,该产品没有任何疗效。

      18日下午,海口市工商局海甸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记者暗访线索,对位于海甸三西路京海花园小区内的依江春水养生会所进行调查。

      此前报道:“金圣丹”宣称包治各种妇科病加盟店遍布多个市县

      依江春水会所内的内部刊物刊登着金圣丹广告

      依江春水会所内的内部刊物刊登着金圣丹广告

      刘女士购买的宣称可治疗妇科病的金圣丹妇洁抑菌剂

      南海网9月18日独家披露海南市场上一款名为“金圣丹(妇洁抑菌剂)”的卫生用品,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称可治疗各种妇科疾病被投诉一事。之后,海口一家依江春加盟商负责人李女士针对南海网报道,作出正面回应,表示朋友圈的宣传有点“过头”;另有微商继续通过这种销售方式,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有别有用心的微信网友,攻击记者报道,将报道称为“造谣”,变相鼓吹宣传金圣丹(妇洁抑菌剂)疗效。

      加盟商回应:朋友圈内微商宣传内容有点“过头”

      9月18日,南海网以《“金圣丹”宣称包治各种妇科病加盟店遍布多个市县》为题,披露这一事件后,位于海口海甸岛京海花园的依江春水会所负责人李女士立即从外地返回海口,并针对报道作出正面回应,称记者报道内容客观中立,她本人一向不支持其他加盟商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夸大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至于记者在该会所发现的宣传彩页,李女士称,这些广告页是供货商发货时随货发来的,他们并没有将这些彩页向外散发,平时,也只是告诉顾客产品具有“抑菌”作用,从不曾鼓吹产品疗效。“我做这个产品,是本身使用过认为有用,后来自己才做了加盟商。”李女士说,金圣丹(妇洁抑菌剂)产品手续齐全,各加盟商本来应该守法经营,如今被媒体曝光,是因为一些微商不负责任夸大宣传所致。因此,她会将南海网报道披露的问题,向其他加盟商传达,希望大家低调、自律、诚信经营。

      微信网友:报道内容很客观 只是道听途说抹黑记者

      南海网独家报道海南市场上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对金圣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后,引发个别微商不满。从9月20日开始,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别有用心地攻击记者的报道,称报道内容属于“造谣”。

      记者注意到,微信网友“朱某丽”在朋友圈内写道:看到海南夸大负面报导(道)金圣丹的亲,请看看同时有40多家媒体报导(道)依江春的正能量,请看看客户带着感恩的心给我们送的锦旗,试问又有多少家产品,能像我们依江春(记者注:金圣丹国内代理商)这样,一直都是以病例单做对比的呢?再看看一些比较优秀的企业,哪一家没有负面消息呢?智者懂的分辨是非,不随波逐流……

      “朱某丽”还称:“有一个女顾客(报料人)去跟琼海经销商买产品包括金圣丹,她拿回家后男朋友不让她用就叫她拿回去退,刚好这位女顾客的男朋友又是记者,经销商说我们是不退的,我们的产品都是有证件也是合格的,你男朋友不了解妇科说不好那是当然,后面这位女顾客知道她自己的病情又拿回去,那位记者男朋友气不过,就在各网络炒作发布恶意诽谤,心里非常不健康,那同行更加借题发挥,想让我们产品卖不出去,产品好用过的朋友都知道,不是一条新闻就可以的……

      南海网记者注意到,“朱某丽”所说的“40多家媒体报导(道)依江春正能量”一事,只是某网站曾以“写意南岳有福‘童享’”为题,报道依江春公司负责人参与一场慈善活动的事,先后有数十家网站转载而已,并不涉及金圣丹产品功效宣传。那么,“朱某丽”称报料人男朋友就是记者的说法依据又是什么呢?

      21日下午,南海网记者联系到了这名微信网友“朱某丽”,对于微信朋友圈内发表的内容,她坦承自己并不知实情。“我也不知道咋回事,看别人那么说我就写了发朋友圈了。”“朱某丽”称,事实上,她看到了南海网的报道,认为报道内容是客观的,自己发的内容都是道听途说的。“朱某丽”还称,自己是代朋友卖产品挣提成。“朋友说让我发微信卖一下试试,我以前是朋友的顾客,用好之后她说可以赚钱。”该微信网友称,为了卖产品,才说了一些自己并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的话。

      海口工商:利用微信朋友圈做虚假广告 同样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9月21日下午,海口市工商局广告处张处长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同样违反广告法。张处长表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并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一旦出现投诉并被锁定虚假宣传的证据,发布虚假广告的微商同样要受到处罚。

      截止记者发稿时,微信网友“朱某丽”已经自行删除了发在朋友圈抹黑记者报道的不实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