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贩子窝点被端 临高当场查获眼镜蛇等动物34只

28.10.2015  22:41

      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谢某在指认现场(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提供)

      民警在放生黑水鸡(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提供)

      原标题:野生动物贩子窝点被端临高查获眼镜蛇等动物34只

      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代号“雷霆行动”的专项打击行动。10月26日下午,临高县森林公安局多文林区派出所在临城破获一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现场查获眼镜蛇等野生动物34只,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今年10月初,有群众举报:在临高县临城镇西门市场内有人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临高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李东伟指示多文林区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深挖线索。通过大量前期摸排工作,收网时机日渐成熟。10月26日下午4时许,在掌握准确情报后,多文林区派出所民警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出击,在临城镇西门市场一出租屋内,将正在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谢某抓获,当场查获眼镜蛇13条、滑鼠蛇5条、狗獾2只、黑水鸡13只、夜鹭1只等野生动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窝点位于西门市场一居民楼的一楼铺面内,谢某表面上以其家人对外贩卖鸡、鸭等家禽作为掩护,实则暗地里收购和贩卖野生动物。

      “该批查获的眼镜蛇等野生动物均是谢某从农村群众手中收购而来,不是熟人或没有熟人介绍,谢某不会轻易对外出售。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批野生动物涉案价值达20.25万元。”多文林区派出所负责人翁启清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0月28日上午,临高县森林公安局会同县林业局对查获的34只野生动物进行了野外放生。

      省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1月底,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大树移植、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重点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互联网上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社会及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理念,自觉提高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民警在放生眼镜蛇(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