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也得按规矩来

08.06.2016  11:40

  日前坊间传出消息,一个被冠以“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南海某学院工程在没有取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用地许可等一系列法定手续就匆忙动工,开山毁林,并引发泥石流,给国家AAAAA级景区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直到一年后,由于一名外地游客的发帖批评,才被公众所知情。时至目前,该项目工程依然照常进行,每天开山毁林不止。

  据称,南海某学院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于2014年开始筹建,被列为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海南省及三亚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这一项目建设,要求“建设要依法依规,贯彻生态立省要求,坚持集约环保用地,保持当地原有植被和风貌,基本建设要与生态环境、南山文化氛围有机融为一体,将南海某学院建设成为文化旅游新景区”。

  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该项目不仅存在破坏生态未及时修复的情况,还涉嫌未批先建、未批先砍(树)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明文规定,建设任何项目必须规划先行,但是到目前为止,该项目既没有通过纳入“城市总规”(其中包括《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也违反了《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三亚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报道披露后,当地有关部门不仅没有诚恳地接受批评或澄清有关事实,并且强调:南海某学院项目关乎国家战略,是省里的重点工程。仿佛被冠以这些“高、大、上”的头衔就可以不按规矩乱来,从而逃避监督。岂有此理!

  法律就是法律,规矩就是规矩,任何人,任何项目建设,都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性乱来,依法治国,不能允许有法外施政的现象存在。

  三亚市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当地政府在对外进行旅游促销时颇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自许。在城市建设时,该市一直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强调“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015年6月,三亚被国家住建部列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双修)、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综合试点城市(双城),是全国首个“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试点城市,也是唯一同时获得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综合试点的地级市。

  国家住建部在给海南省政府的有关函中强调,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三亚市提高规划建设设计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风貌特色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对于研究探索中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试点示范意义。要求三亚建立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管理体制、协调机制、保障体系,加快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将定期、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总结和推广三亚的试点经验。

  从以上报道所披露的事实看,三亚是否有负国家住建部的期待?

  既然要求“建设要依法依规,贯彻生态立省要求,坚持集约环保用地,保持当地原有植被和风貌……”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却又出尔反尔地另搞一套呢?

  一面在强调“依法依规”,一面又在违法违规;一面在进行生态修复,一面却在破坏生态。这些看似矛盾的现象,生动地折射出:在一些地方官员脑子里,法治观念是何等地淡薄。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关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首先要解决的,恐怕还是官员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记者苏群)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