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环卫局采购电动车引质疑 比市场价高1千元

19.01.2015  11:40

美兰区环卫局采购的同型号电动车。 王小畅 摄

  采购价4000元的电动车市场价只要2980元,海口美兰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去年12月份采购的25辆电动车价格被质疑存在“猫腻”。该局相关采办人员就此表示,采购程序依规合法,并称采购价略高市场价是普遍现象。

  是什么原因推“”了采购单价?对此,南国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投诉美兰环卫局电动车采购“虚开发票

  “很多基层的工人都没有车骑,要是把钱省下来,还可以多买几辆。”一名环卫工人称,美兰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去年12月份,购买一批电动车,总共25辆,单辆价格达4000元,远远高出市场价。

  该工人称,这批电动车的型号是爱玛电动“小鬼火”,他们日前去市场上询问了解到,单价才需要2980元。工人提出质疑:为什么大批量采购的价格还比市场价格高,里面是不是有猫腻?

  在这批采购的费用报销单上,报销的用途是电动保洁车购置费用,总金额100000元,经办人是朴某,验收或证明人是吴某,还有该局负责人的同意签字。报销单后附有每辆电动车的发票,价税金额是4000元,型号是爱玛电动车TDR350Z。

  该工人认为,批量采购的价格要比零售价格低才对,怎么可能高出这么多?还指招标采购是相关人员与供货商谈好回扣后采购,并虚开发票。

  那么,实际的情况到底是不是这样子的呢?

   走访4000元采购的电动车市场价2980元

  根据发票上的销售商地址,1月13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海口东湖路的爱玛电动车专卖店走访。该店门口处摆放着几辆“小鬼火”电动车,但没有标价。

  “这款电动车多少钱?”记者询问一名女店员。“是自己上牌还是我们给你上?自己上是2980元,包上牌要加150元。”女店员说。

  记者要求给个优惠价格。女店员称,多少辆都一样,“前段时间还有人过来拿十台,都是一样的价格,2980元。

  “可以开发票吗?一台开5000元?”记者试探地问。女店员思考了一下,“我要问一下开发票的美女。”“我们自己付税金。”记者补充说。女店员走到柜台前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回复“加一百元,就可以开五千元”,并说明“上牌时交警会把发票收过去,报销要问一下公司,能不能拿复印件”。

  这款车的价格一直是2980元吗?女店员告诉记者,现在是元旦促销价,是从1月1日开始的。去年5、6月份的价格是3880元,7至10月份降到3580元,去年11月份起,价格又调低到了3380元。

  记者追问美兰区环卫局购买的25辆电动车是不是在这买的?该店员表示,可能是在总店那边批发的。

  记者拨打了该批电动车供货商的电话进行了解。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款电动车的价格是3280元,包上牌和开发票。如果要多辆,他们可以给公司申请,看能不能给个最低价。

   回应这批电动车采购程序依规招标程序合法

  根据商家提供的市场报价,该款车最高的价格才3880元,而且去年11月份后,价格已经调到了3380元,为何美兰区环卫局去年12月份购买的电动车,却要4000元一辆呢?

  据这批电动车采购经手人朴某介绍,这批电动车的采购他们单位是严格走了政府采购程序,委托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全权代理招标。中标结果出来后,他们才和商家签订合同,按期交货验货没问题他们才付的款。“代理委托费不是采购方负责,是由中标公司支付,中标的东西比市场价略高,这是很普遍的现象。

  记者从美兰区环卫局了解到,这批电动车第一次招标于2014年11月20日开标,由于没有公司投标导致流标。同年12月5日,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开标,共有三家公司参与投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最终由现在的供应商中标。该局工作人员询价了解到,该型号电动车在去年11、12月间的市场售价为3600元。每辆4000元的中标价格中还包含上牌、送锁、送货到指定地点和提供优先维修服务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该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招标采购电动车的采购程序依规,招标程序合法。如果质疑采购有问题,可以由纪检部门来调查,该是谁的责任,就谁来负责。

  记者从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得到证实,这批电动车的采购委托他们代理。该公司项目副总黄显丰介绍了这次采购的大致流程,他们负责做好招标文件,在网上公示,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过来报名,把标书买回去做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他们按程序发布,投标文件由专家评,如果是质量服务相同,则低价中标。评标出来后进行公示没有异议后,美兰区环卫局与商家签订采购合同。

  黄显丰称,具体的市场价他不清楚。“两千多元的不来投标有什么办法?”而且有些供应商可能不参与小项目投标,且项目招标中还有很多费用,如运输、上牌、代理费等。

   调查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要委托代理机构招标

  根据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项目采购,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其他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美兰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欧阳小燕介绍,美兰区环卫局采购的电动车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项目,他们区没有采购中心,只能委托社会上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那么政府采购是如何进行的?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秀裕。

  徐秀裕介绍,政府单位采购项目只能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是社会上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坚持遵循三公原则。接到采购单位委托后,由他们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期要20天。供应商购买标书进行投标,需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开标时,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三方代表到场,把供应商的报价唱出。开标完后,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标,专家大概要在四十分内赶到现场,然后进行评分,其中报价分所占比例30—60%,剩下为专家评的技术分,以得分最高者中标。

  评标结果出来后,还需要发中标公告挂网七天,如果没有异议,中标商家缴纳服务费后,领回正式的中标书,采供双方才一起签协议。整套程序十分严格。

   纵深

   政府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前些年曾频见于报端。如配置和市面上的电脑差不多,价格却要高出一大截这种现象在国内许多城市的政府采购中不罕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推出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浪费资金超三成。

  徐秀裕分析称,社会代理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可能会迎合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而出现政府采购价高的问题。此外,采购价高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协议供货这块,如办公用品、电脑等。像一千多元的项目,如委托他们进行招标,预算单位会把服务费加入预算,价格就会高,这是个别的现象。

  徐秀裕表示,如果进行公开招标,全国的供应商都过来,肯定会把价格拉下来。像他们以前做的某医院项目,预算价是五百万元,后来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标,中标价才二百多万。海南是一个小市场,例如汽车产品一个品牌往往只有一家供应商,价格波动都由其掌握,但他们会进行市场调查,只要报价高于市场价就把这个标撤下来。

  另据《采购法》第十七条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王小畅 谢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