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驾驶证过期、逾期未车检 一司机被万宁警方行拘10日

20.07.2021  14:46

  都说“吃一,长一智”,因驾被处罚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但是仍有极少数驾驶员,一次酒驾不悔改,再次酒驾被拘留。

  7月12日,万宁公安交警路管员在兴隆农场湿地处理污水设施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对一辆号牌为琼ALxx77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曹某重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疑似酒驾,便让他接受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交警路管员在对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核查时发现,曹某重曾在2017年11月21日在三亚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在万宁又再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进一步核查发现,曹某重所出示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而且驾驶的车辆也未按规定检验。

  最终,万宁公安交警依法对曹某重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车辆未按规定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并暂扣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