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驾两月未处理,一查竟是再次醉驾!处理结果→

26.11.2020  22:55

  俗话说“吃一,长一智”,当因驾被查处后,一般人都会汲取教训,但也有些人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9月26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名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9月26日20时40分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管员在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百日安全行动夜查整治时,巡逻至省道灵文嘉线112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琼C16XXX的小型轿车行驶异常,路管员随即示意车辆靠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杨某(男,55岁,江西省人)身上散发酒气,路管员立即对杨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显示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路管员随后对龙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杨某在15日内持凭证及相关证件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

  由于杨某迟迟未处理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1月25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传唤,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信息,发现杨某曾在2018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予行政处罚,杨某这才供述,自己并不是第一次因酒驾被查处,也知道酒驾属于违法行为,当晚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杨某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琼海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酒驾违法信息将终身记录在案,不论间隔多久均属于“再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考取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记录也不会消除。酒驾行为危害极大,切勿以身试法,否则等待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