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酒驾?三亚一男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考取

17.03.2020  10:22

      3月12日,三亚交警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891起。其中,现场开具简易手撕式处罚凭证1869份,其它一般程序处罚凭证22份;共查处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15起,其中,查处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案件9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6起。

      3月13日,三亚交警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926起。其中,现场开具简易手撕式处罚凭证1844份,其它一般程序处罚凭证82份;共查处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19起,其中,查处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案件11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8起。

      其中,3月13日22时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路管员在崖州区南滨路口等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期间,一辆琼BG**78号牌小型客车被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苏某(男,41岁)现场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苏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苏某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苏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苏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