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9种保健酒违法添加“伟哥” 海南椰岛鹿龟酒上榜

01.08.2015  17:41

   海口网8月1日消息 (记者 林韦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7月31日发布通告称,51家企业因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现已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并召回全部在售产品。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包括山西曲沃县吉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国健酒1种产品;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宇田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8种产品;长春鑫汇鹿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鹿鞭神液酒1种产品;烟台鑫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力源养生酒、鑫达神力源酒2种产品等。

  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分别为:辽宁桓仁五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帝春酒、阳春酒2种产品;长春市九鹿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河南省汝阳县杜康泉酒厂生产的奇菊雄枫牌植物配制酒1种产品;河南天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御贡酒1种产品;四川省东圣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御堂养生酒、古御堂虫草养生酒2种产品。

  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产品27种,涉及标称企业25家,包括湖南省永州零陵永桂异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异蛇鞭酒1种产品;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朝阳旭日精品养生酒1种产品;长沙市雨花区康年华营养食品厂生产的清宫御酒1种产品;湖南省汨罗市汨罗春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君领珍品养生酒1种产品;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生产的西门神酒1种产品等。

  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产品8种,涉及标称企业7家,包括吉林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颂康鹿鞭配制酒、鹿皇春鹿鞭配制酒2种产品;黑龙江大庆辽金古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遼金雄风酒1种产品;湖南洪江元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子酒1种产品;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1种产品等。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企业停产、封存、召回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企业中,已有19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通告指出,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经营者应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彻底查清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和违法添加化学物质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正在调查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产品及标称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