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两酒店非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被罚5000元

23.12.2014  03:56

  海口网12月22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延鹏 通讯员王通斌)近日,三亚市河东消防大队针对两家酒店非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各罚5000元罚款。

  消防检查人员对位于三亚商品街的三亚栖湖度假酒店进行消防产品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安装的水力警铃铃锤不能转动,并通过现场测试、比对生产企业、网上查询等方法对其进行了真伪辨别,发现其安装、使用的水力警铃均属于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对海棠湾林旺星天圆宾馆进行消防产品检查时,发现安装的应急照明灯主电源切断后5秒内未转入应急状态,并通过现场测试等方法对其进行了真伪辨别,发现应急照明灯均属于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近日,消防人员根据限定期限再次对两酒店复查时,发现未进行任何整改。对此违法行为,消防人员依据《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两酒店各处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