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逾期未整改火灾隐患 陵水消防大队依法叫停

03.03.2016  16:57

酒店逾期未整改火灾隐患  陵水消防大队依法叫停

  近日,陵水消防大队对辖区一家酒店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酒店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整改,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消防大队依法对该酒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业整顿。

  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陵水县椰林镇花园路53号的陵水椰林北斗福星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穿上阻燃管,电器线路裸露在外极易引发电器火灾。针对此隐患,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到期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逾期仍未整改火灾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良好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消防大队决定给予陵水椰林北斗福星楼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

  复查结束后,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隐患的严重性,一定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求在停业期间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单位内部的自纠自查力度,为广大顾客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陵水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