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内偷手机酒店大堂盗木雕 海口男子获刑一年

27.11.2014  17:50

  海口男子陈某因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被逮捕,近日美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陈某今年36岁。今年4月30日凌晨1时许,他窜至海口美兰区人民大道华星大厦楼下停车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后座右边窗户没关,于是从该车窗伸手打开车门,盗窃车内1部黑色的黑莓手机、1个白色SONY数码相框等物品。今年6月2日凌晨零时许,陈某窜至美兰区海甸二东路百合度假酒店二楼,溜进省中小企业联合会办公室,盗窃室内1台一体式电脑、1台黑色宏基牌笔记本电脑、1条玛瑙式腰带、1部银色的NIKON数码相机。今年6月初某日凌晨5时许,陈某窜至龙华区海口泰华酒店大堂,趁前台服务员睡着,盗窃放在酒店大堂里的1个弥勒佛木雕和1个葫芦木雕。今年6月9日凌晨3时许,陈某窜至美兰区海甸岛万兴路海南颐康温泉海景大酒店三楼包厢,用塑料袋和报纸将包厢内的1台电视机包裹后盗走;同日4时许,陈某再次返回该酒店二楼包厢盗窃1台液晶电视机,并将电视机搬至其停放在酒店西侧门外的电动车上,后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陈某遂将电视机和电动车抛下后逃跑。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766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美香 吕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