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还殴打民警!万宁一男子获刑9个月
10.01.2022 18:2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醉酒闹事,殴打辱骂民警,后果如何?1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万宁法院于1月5日依法对蔡某某犯袭警罪一案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介绍,2021年10月12日,万宁市公安局乌场海岸派出所两名民警,在万宁市万城镇保定村委会保定村李飞小卖部处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工作时,收到群众反映蔡某某酒后在某小卖部门口醉酒闹事,躺在地上不愿意离开。黎警官上前劝说并将蔡某某扶起。因蔡某某怀恨之前被黎警官处理过,在黎警官转身离开时,蔡某某从身后用拳头击打黎警官后脑部一拳,并对黎警官进行辱骂。随后蔡某某被乌场海岸派出所民警控制,经调查了解,蔡某某多次酒后在万城镇保定村委会某小卖部处闹事。经审讯,蔡某某对于自己殴打和辱骂万宁市公安局乌场海岸派出所民警一事供认不讳。
万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蔡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并当庭认罪,根据被告人蔡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万宁法院提醒,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律尊严更不容挑战。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时,大家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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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22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