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儋州!酒后追砍同村村民一家致2人死亡 男子潜逃24年终落网

18.07.2022  20:37

  1997年6月20日,出狱四年的儋州男子某超酒后持刀走向同村村民符某甲家,砍杀了对方家里老少两人,后化名潜逃二十余载最终落网。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披露了这起案件始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符某超提起公诉。

  为何符某超出狱后又犯杀人大祸?事情要从一起盗窃案说起。

  1990年7月30日,由于犯下了一起盗窃案,符某超被海南省儋县人民法院(旧称)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3年4月22日他被刑满释放后,回到村里居住。这期间符某超思前想后,总觉得盗窃罪案发是因为有人告发了自己,并且怀疑是同村村民符某甲所为,而且还听说自己在服刑时,自己的妻子和符某甲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因此符某超便对符某甲怀恨在心,意图报复对方,并萌生杀死对方全家人的念头。

  1997年6月20日15时许,在喝完酒后,符某超把心一横,拿了一把刀子走向符某甲家。在符某甲家的院子里,他拿起刀砍向符某甲的大儿子符某丙,对方躲避后逃脱;见事情未遂,符某超又转到房屋的另一处,不远处符某甲的小女儿符某丁、小儿子符某戊见状,立刻躲入房间内关门,符某超便上前持刀挥砍房门,始终无法入内。见两次行凶均无果,他再次冲进符某甲家的厨房,发现符某甲54岁的妻子符某己和3岁的孙子符某庚在内,于是持刀砍死两人。经鉴定,符某己系被他人用利器砍伤身体多处而休克死亡,被害人符某庚系被他人用利器砍伤头颅部而休克死亡。

  行凶后,符某超逃离了村子,并化名黄某龙长期躲藏在屯昌县。一晃过去了24年,2021年5月20日,他在屯昌县的某农场被民警抓获。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被告人符某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