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可否挪车?海口交警蜀黍告诉你答案!

28.09.2020  19:38

    开车不喝,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且近年来我国对于酒驾或者醉驾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不得不让一些“酒场”之人时刻保持警惕。但是如果是酒后在自家的小区或停车场内挪一下车,算不算酒驾呢?

      日前,海口一女子饮酒之后挪车,不料发生交通事故。女子“喝酒后挪车”这个看似简单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酒驾。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该女子酒驾行为进行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酒后挪车酿事故被拘役

      据了解,2020年7月14日22时许,王某聪(女,32岁)和王某印等人在某KTV唱歌喝酒。当日23时30分许,王某聪找了代驾开车送她回到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一酒店休息。因酒店没有停车位,王某聪就让代驾将车开到酒店附近的某公司宿舍区停车场停放。王某聪回到酒店后发现行李还在车上,于是返回停车场取行李。因车辆停放的位置不方便取行李,王某聪准备将车挪一挪。怎料在挪车过程中,王某聪驾驶的小轿车撞上了停放在附近的另一辆小轿车。事故发生后,停车场保安立即报警。

      交警到场后,依法对王某聪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达到醉酒标准。随后,交警依法将王某聪带至鉴定机构抽血检验。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王某聪的血样进行鉴定,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经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聪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聪积极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聪的醉驾行为进行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聪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王某聪因为饮酒后挪车发生事故,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醉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饮酒后在道路上行驶即构成酒驾

      那么,很多市民会表示疑问,自己只是在小区内将车从一个车位挪到另一个车位,并没有开车上路,难道这也算是酒驾吗?

      市民周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原因,自己时常在外应酬,免不了叫代驾,但有些代驾却只送到小区门口。“之前有遇到过几次了,代驾只是把我送到小区门口而已,他们说单子已经完成了,让我自己把车开进去,然后就离开了。我迫于无奈,只好打电话叫家人下来把车开进小区停放。有一次家里没人,我只好铤而走险开车进小区,路程都不超过50米,而且这也不属于市政道路,难道这样也算‘酒驾’吗?”周先生说。

      对于此,车主王先生也很赞成周先生的观点,他说:“现在家家户户基本都有一辆车,有时候回家晚了,小区内到处都是车,很可能没有停车的地方,而且小区里道路错综复杂,部分业主车停的也是千奇百怪,也难怪代驾不会帮我们慢慢找车位。此外,如果把车停到了别人的停车位,说不定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很多时候,停车的任务还得有自己去完成。但就是这么一段短短的距离,就被说成是‘酒驾’,那真的得不偿失了。”

      鉴于此,记者联系并咨询了海口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其表示,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酒驾标准,即构成酒驾。“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道路’已有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车场、广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驾驶人饮酒后在法律意义上的道路驾驶机动车,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酒驾标准,即构成酒驾。”该负责人说。

      因此,除了要牢记“喝酒不开车”,也要记得“喝酒不挪车”,切勿心存侥幸。

      酒驾的界定标准及法律后果

      一、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二、醉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