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一违规加班企业“被约谈”后纠错

25.11.2015  20:41

“这不是来‘找茬’,而是来给我们‘治病’的”

宁波鄞州区一违规加班企业“被约谈”后纠错 鄞州区总建立“约谈企业主”联动制度,维护职工实际权益;目前已约谈企业主155人次   中工网讯 (记者李刚殷 通讯员陈琴 赵清)“以前我们不敢抱怨加班,怕丢工作。这次工会约谈后,公司按规定给我们发加班费了,还提供加班夜宵。”近日,当记者重返浙江省宁波长丰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公司”)时,一位陈姓女职工这样告诉记者。   两周前,记者到过长丰公司,当时该企业负责人正在“被约谈”——被该企业所在的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总工会约请谈话。   鄞州区总工会从今年年初开始建立“约谈企业主”联动制度。企业有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职工“五险”缴纳不到位、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难、劳动纠纷多等11种情况的,区、镇、村三级工会将主动联系企业主约谈改进事宜。9月初,长丰公司部分职工到钟公庙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站反映“企业经常加班,加班工资时有时无”后,该街道总工会决定约谈长丰公司负责人。   长丰公司被认为是钟公庙服装的“龙头”企业。9月中旬,钟公庙街道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淑芳带队,联合街道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加班问题。   企业负责人说出了企业的“难处”:近几年企业业务量增大,订单多,时间却紧迫,要是误期,光违约金就比利润高,因此企业只有安排加班加点。   “即使要加班,也要依法进行。”张淑芳拿出《劳动合同法》向企业负责人讲“法”,单位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经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同意后,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针对职工反映的“不加班就算旷工”、“女职工加班无规律”等问题,约谈小组要求企业负责人整改。企业负责人当即草拟了4点整改承诺:1.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2.支付1.5倍工资的加班费;3.增加午休时间;4.实行加班补休。   “这次‘工会约谈’给我上了一课,让我认识到企业存在的问题。这不是来‘找茬’,而是来给我们‘治病’的。职工气顺了,队伍稳定了,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对此我非常认同。”该企业负责人说。   据鄞州区总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约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约谈,落实整改。对拒绝约谈,或者弄虚作假不配合约谈、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区总将会同区工商联、区人社局、区环保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据统计,截至目前,鄞州区各级工会已约谈企业主15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