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装备发展部科订局张林副局长:推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主要思路举措

20.09.2017  09:32

  以下内容根据根据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张林副局长,在第三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成果展览暨论坛活动演讲内容整理,内容未经本人核实,仅供参考,内容整理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以习主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战略布局要求为指导,在去年第二届军民融合展览及论坛期间,经广泛调研专题座谈,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研究制定了推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路举措,从创新制度机制,降低准入门槛,完善信息交付,培育竞争环境,强化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思路举措,四十五条具体任务改革工作安排,经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今年一月印发实施,经各单位共同努力,思路举措、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其中十四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二十二项取得阶段性成果,九项正按计划全面展开,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NO1

  创新制度机制方面,共3条举措15项任务

  一、完善政策法规

  主要是深入推进军品价格,国防知识产权,预研管理等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形成科学合理,上下衔接,系统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军用软件研制概算计价规范》已完成拟制,正在组织试点,该法规着眼软件装备全寿命管理需要,以功能规模测算为基础,以社会平均效率和平均工资为参考,对软件装备研制费用计价等进行规范,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继续修改完善。大家关注的软件计价,激励约束定价等制度机制也将很快建立。有四项法规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待修订完善后即可按程序报批。其中《武器装备采购供应法》吸纳装备采购制度改革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借鉴外军武器装备采购供应立法的有益经验,规范军队和地方武器装备采购供应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将为建立协调顺畅的武器装备采购供应运行机制提供法律遵循。

  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新形式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的总体原则,有偿使用及维权保护等保护措施。《国防知识产权价值评价规程》结合与财政部共同拟定的《国防知识产权使用费管理办法》,提出了国防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程序,不同价值评估方法,和选用标准及实施程序,评估结论的披露使用要求等。此外,还在开展国防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建设,以维护国防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国防领域技术创新。

  《军队在航天领域航天领域采购商业服务暂行办法》提出了军队在航天领域采购商业服务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采购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有三项法规已完成调研认证,形成框架稿,其中《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纳入装备骨干法规修订工作,对装备建设全寿命过程中的知识管理要求予以规范。《装备预先研究项目成果促进管理规定》提出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国防技术成果转化率,维护技术持有者和接收方利益,确保转化过程,全责利益清晰的有关措施。《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应用基础项目管理规定》结合今年指南发布、建议书受理和立项评审工作,细化了项目管理和业务流程,职责定位和分工界面和工作关系等,提出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架构,探索了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主要是建立军民融合工作检查、评估、通报机制,开展追责问效,建立装备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机制。目前装备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机制研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仲裁机制基本原则,结合装备采购纠纷机制的特殊要求,研究提出了装备仲裁机制的基本定位,仲裁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仲裁规则等,后续并根据国家仲裁法的修订工作,构建与国家司法体系相衔接,公平公正处理纠纷,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的装备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机制。关于建立军民融合工作定期检查评估通报机制,追责机制等任务已完成初步方案论证。拟结合军地军民融合领导管理机构的设立和部队改革调整情况,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优化方案。

  三、探索试点突破

  主要开展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创新融合先行先试方案,积极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推动成立联合基金,在航天领域探索采购商业服务试点等,上述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协商形成了《推进落实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改革措施合作协议》,后续将在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启动试点工作,与国家标准委对接协调,并完成了第一批军民标通用化工程建设任务的部署和实施,与中科院、教育部签订了联合基金协议,与自然基金委联合下达了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论证,与有关军工集团协商确定开展航天领域采购商业服务的项目试点,后续将抓紧推进。

  NO2

  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共2条举措4项任务

  一、实现“两证合一”,推动联合审查

  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与装备承制资质审查两证统一管理基础上,推进与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规范资格审查资质申请受理工作。关于“两证合一”工作,上半年我们组织做了专题部署,并对22家试点申请单位进行了审查,检验了资格审查实施细则的适用性,以具备全面实行“两证合一”改革条件,装备发展部已经批准,今年10月1号正式实施。关于联合审查机制,我们在山东、福建、重庆等地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完善了,审查工作协调机制,简化了管理程序,持续推进联合审查,同时我们联合国防科工局深化论证资格审查与许可审查两证融合的方案,为后续改革创造条件,关于规范资格审查的工作,我们正在论证拟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指南,后续将根据军事代表的改革情况,确定受理点的设置方案,经报批后发布。

  二、扩大民企参与范围

  主要是持续更新武器装备科研许可目录,继续压缩限制项目,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的参与范围,这项任务我们主要是配合国防科工局机关,就调整目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进行了研讨,后续将继续配合科工局机关,制定许可目录修订工作的实施。

  NO3

  完善信息交换,共3条举措11项任务

  一、规范信息发布

  主要是制定装备采购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体系,制定《关于加强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定密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信息发布定密工作。该意见今年一月已经发布实施,该意见按照依法定密,放控结合,责权一致的原则,以促进信息发布,推动竞争性采购为目的,明确了定密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基本方法,要求充分发挥采购信息网公开涉密两个平台的渠道优势,尽最大的可能发布信息,后续我们将以此为依据,规范并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的定密工作。装备采购信息办法已完成初稿拟制并广泛征求了两轮意见,基本具备安程序报批的条件,这个办法明确了各级装备部门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装备采购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反馈评估等工作内容和流程,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的基本遵循。

  二、优化采购信息网

  优化网站设计,增加功能模块,定期举办采购网信息知识讲座,开展第二批涉密查询点建设的工作,目前网站的改版和功能升级工作已完成方案论证,按照友好,兼容,开发的思路,优化了界面设计,升级了系统功能,提升了用户体验,现已启动升级优化工作,结合第三届军民融合高技术装备成果展的筹备,完成了网上展厅功能的开发,可提供企业报名,产品展示,供需交流,资讯传播等服务,根据装备采购管理任务要求,我们结合网站升级改造组织完成了新增国防专利,预研成果,装备试验,通用装备,国产元器件、互动信箱等功能子系统的方案论证,此外还将开发分级发布功能,实现采购部门自主登陆信息网发布需求信息。开发集成即时通讯功能,实现在线实时沟通与咨询,升级互联网移动服务功能。上线移动端APP,丰富微信订阅号内容,上述功能开发运营后可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的信息服务。

  第二批涉密查询点的建设已经形成初步方案,拟在15-20个经济科技发达交通通讯便捷的,企业相对集中的主要大中型城市,增设涉密查询点,待相关机构调整改革完成后,确定方案并启动建设。届时涉密查询点将基本覆盖国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主要企事业单位的城市。

  去年以来,装备采购信息网组织进行了21多次培训和宣传讲座,网站关注度和影像力不断提升,目前网站累计注册企业15000余家,其中民营企业9000余家,访问量突破6000万次,项目对接4万余次,发布各类信息11000余条,竞争性装备采购项目7200余项,解密国防专利3000余项,近期考虑将国防专利在涉密网发布,促进国防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发挥推动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入发展窗口的作用。

  三、建立多种信息交互手段

  主要是办好军民融合展览和论坛,建立军地信息交互机制,调整组件相关专家组织,扩大预研功能技术应用技术基础项目的指南发布范围等。为了贯彻落实习主席每年举办一届军民融合展览活动的指示要求,军委装备发展部研究形成了《2017-2020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成果展览及论坛的总体筹划方案》,今年到2019年,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产业发展新需求和装备建设重点,每年围绕一到两个专题,组织专业特殊鲜明,关注度较高,适用性较强的专业性主题展览。一方面保证专业领域内的优秀企业及先进技术产品都有机会参展,另一方面集中吸引对口专业观众参观展览,实现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促进成果加快转化。初步计划2020年,举办综合性展览,努力将论坛和展览打造成展示装备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创新成果和发展改革创新成果的精品工程和高端品牌。

  关于建立军地信息交互机制,我们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装备技术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论证工作,完成《国家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研制需求报告》拟制,及国家军民融合互联网门户网站上线试运行。后续将采取定期交流,定向推送的形式,实现供需信息的共享共用。

  关于调整装备发展组专家构成,已经组织完成装备发展专业组专家库整体方案设计,吸纳了地方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的专家进入相关领域,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专家约占30%。

  关于扩大共用技术,预研共用技术、应用基础项目指南发布范围。2016年我们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各类预研指南信息1590余条,项目总金额近70亿元,今年上半年又发布了2017年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指南共计920余条,项目总金额约60亿元,极大的激发了各类企业参与装备技术研发的热情,此外还在网上发布了前期预研的成果信息,促进了相关成果的共享和转化。

  NO4

  培育竞争环境方面,共3条举措12向任务

  一、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机制

  推进建立装备采购军民融合发展专业服务机制和管理保障机制,认证一批第三方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已经完成了遴选工作,按照网上公开征集,报名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实地审核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遴选了13家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后续还要抓好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绩效评估监督工作,促进采购招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关于建立装备采购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保障服务机制等任务,现已完成初步论证,后续拟组建装备采购军民融合发展专家组,结合军队改革调整情况,进一步深化论证相关机制的可行性。

  二、规范竞争管理

  制定下方6部有关竞争采购管理的配套法规,已进一步规范竞争采购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目前3部法规已完成两轮征求意见,近期即可按程序报批。其中《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借鉴美国国防采办、我国政府采购和军队物资采购中有关质疑投诉处理的理论和实践,建立纠纷协商沟通处理渠道。《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细化规范招标管理竞争性谈判等有关工作程序要求。

  另外3部法规已经完成了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管理办法》从对象范围标准等方面研究提出了第三方直接间接损失的补偿办法。《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分系统或配套产品竞争性采购管理规定》也是根据竞争性采购管理规定细化询价采购,配套产品,竞争采购等有关要求,随着这一系列法规的制定出台,装备采购竞争的环境将更加公正、规范、透明、有序。

  三、扩大竞争范围

  发布竞争性采购负面清单,研究论证打破封闭,垄断的措施和办法,支持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国防军工网信建设。《2016年版的竞争性采购负面清单》已于去年年底下发实施,清单项目共571项,我们将据此指导有关单位加强采购计划审核,进一步提供竞争性采购的比例和份额,使各类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竞争性武器装备的竞争性采购当中。

  关于研究打破封闭垄断的措施,借鉴发达国家军工领域反垄断实践经验,参照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原则,研究提出了打破价格同盟,同业兼并重组,打包上市,以及排斥其他单位参与竞争等行政性垄断的措施,后续将结合有关法律的修订,一并纳入。

  关于支持社会各类资源参与国防和军队网信建设,结合国家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的研制,装备采购信息网的升级,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国军民通用技术转移转化公共服务系统的论证,后续将广泛吸收社会优势力量,加强军工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的联合公关,启动大数据预研项目并开展相关的典型应用示范和试点。

  NO5

  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共1条举措3项任务

  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

  《制定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绩效评价》和《装备承制单位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合同履行绩效评价和承制单位履约信用评定等级扩大试点工作,开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监督专项检查,加强风险防控。目前已经完成两个管理办法的初稿拟制,提出了评价评定的要求,明确了评价评定的内容,程序和指标体系,为建立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提供了支撑,后续征求意见后报批实施,关于扩大评价评定试点,以研究形成装备预研、研制、订购、维修合同履约的绩效评价和承制单位的履约信誉评定的指标权重体系,并报装备发展部首长批准,启动了试点工作,后续将扎实抓好后续的试点完善。

  关于开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专项检查,我们制定了审查计划和要求,正在组织实施,针对部分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以军委装备发展部的名义,下发了关于集中发布第一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清单,后续还将继续推进检查通报工作。

  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正在向新的领域迈进,我们将按照习主席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努力开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强国强军梦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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