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这16人立即回国投案自首,逾期未归将被惩戒!

27.07.2022  14:23

  日前,屯昌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敦促屯昌籍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对滞留在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的16名屯昌籍人员劝返投案。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屯昌籍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人员,务必于2022年8月31日前回国返琼,并在入境前7日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户籍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供核减材料的,应当在7日内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材料。非法滞留人员家属应配合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规劝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人员尽快回国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国投案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先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非法滞留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不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或者非法滞留人员家属不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劝返工作的,公安机关将联合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惩戒。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投案或举报电话:0898-67825990、17776813599(黄警官)19989614852(张警官)

  特此通告。

  附件:滞留境外屯昌籍人员名单(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