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海口艺丰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列"18禁"

14.06.2014  11:43
   

   海南省食药局通报海口市艺丰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

  开出18条学校“必做”清单

  针对日前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艺丰幼儿园发生的69名儿童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事故中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列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校领导必须陪餐”等18条学校“必须做到”和“无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问责制”等18条“不得发生”主要事项的清单,并要求全省学校和食品监督部门6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工作,对无办园许可和餐饮许可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查封并处罚。

  5月27日,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艺丰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疾病控制部门初步调查确认为疑似产毒性大肠杆菌,并不排除食用苦葫芦(苦葫芦素D)所引发的食物中毒,中毒人数69人。

  日前,海南省食药监局就艺丰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置中存在主要的问题向各市县食药监局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该园食堂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食堂硬件设施设备条件不足,管理不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清,执行不严;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常识和事故处置能力,以致事态扩大,错过最佳处置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