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吃空饷和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

20.07.2014  17:11

  新华网哈尔滨7月20日电(记者 邹大鹏)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日前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吃空饷、违规办婚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

  讷河市拉哈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龙太罡、农业中心负责人曲宝良等7人长期不上班、吃空饷影响恶劣,纪委、监察部门分别给予他们行政降级等处分,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书记王武、原镇长陈春雷、现任镇长李伟东进行警示谈话。

  各类“临时工”也被严格监管。6月18日,伊春市红星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协警王平违规使用巡逻执勤警车接孩子放学,中队长蔺守东在车上未进行制止。伊春市红星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蔺守东、王平行政警告处分,对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长肖海松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顶风作案的违规违纪人员,黑龙江省处罚毫不手软。双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何坚5月10日驾驶公车带家人到商务会馆洗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已被免职;桦川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费书娟借女儿婚宴向会员敛财,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此外,黑龙江省纪委、监察部门还通报了哈尔滨市电车公司副经理何志宏公款旅游、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违规建设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等问题处理结果。

  通报强调,从目前查处情况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顶风违纪,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不搞“下不为例”做到令行禁止,对典型问题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