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24.10.2018  11:25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万宁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吴亚和等人在扶贫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3年至2018年,先后担任万宁市后安镇党委书记和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的吴亚和与市扶贫办原副主任王少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干预和插手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财物89.75万元和27万元。2018年8月,吴亚和、王少军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二、保亭县响水镇毛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乐仁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唐乐仁明知其亲属杨某玲、杨某芳及邻居黄某强等三户农户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在民主评议环节却没有提出异议,上述三户最终被纳入贫困户并违规领取扶贫款物共计7.56万元。2018年8月,唐乐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按程序对上述错误纳入的贫困户予以清退,并追缴违规领取的扶贫款物。

  三、儋州市东成镇番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玉伦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刘玉伦明知其胞弟刘某某一家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却故意隐瞒实情,帮助刘某某一家纳入贫困户并违规领取扶贫款共计3.452万元。2018年8月,刘玉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按程序对错误纳入贫困户的刘某某一户予以清退,并追缴违规领取的扶贫款。

  四、万宁市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等问题。

  2015年6月,崔雨权在拍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工作中,违规向259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拍照费5392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崔雨权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还因失职失责造成2万元国家危改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2018年9月,崔雨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规收取的拍照费已退还群众,对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予以追缴。

  五、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委会委员王理兴隐瞒家庭收入骗取贫困帮扶问题。

  2015年12月,时任南圣镇红合村委会什贺村小组组长的王理兴,明知其家庭收入情况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仍故意隐瞒实情申请纳入贫困户,并于2016年违规领取扶贫款物共计4.078万元。2018年6月,王理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按程序对错误纳入贫困户的王理兴一户予以清退,并追缴违规领取的扶贫款。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干预和插手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从中收受他人财物;有的优亲厚友,慷国家之慨、损贫困群众之利;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为民办事借机揩油;有的见利忘义,隐瞒实情骗取扶贫款物。这些问题,看似涉案金额不大、违纪人员职级不高,但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了最困难群体的利益,经群众口口相传,实则危害极大,啃噬人民群众获得感,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危害性,认真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坚决与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苦干实干、奋力拼搏,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更加扎实沉稳的作风,坚决打赢打好我省脱贫攻坚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改进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使监督更精准、执纪更科学、问责更有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王晓东
三亚通报3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三亚通报3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海南日报记扶贫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