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奸案的处理纪委究竟有啥难言之隐

13.12.2014  11:13

  “他和我妻子偷情,被我抓现行,但是(副)书记至今未被免职。”12月10日,琼海市龙江镇蓝山村委会村民莫先生称,曾在蓝山村委会当计生员的妻子朱某,于2013年12月9日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宋某在琼海一家宾馆偷情,被他抓现行,随后他将此事举报至当地纪委部门。但是事情已经过了一年,莫先生才等来两张没盖公章的反馈材料。(12月12日南海网)

  一起事实清楚的通奸案,当事双方都是党员,相关部门本应该严肃认真处理,可如今的事实是,虽然有了党内警告,却没有开除其具体职务,而给举报人的反馈材料,更是连必要的公章都没有,其严肃性显然大打折扣,纪委处理举报和整顿作风的诚意,更是荡然无存。甚至可以说,其树立了一个坏的榜样。

  而更令人惊讶的是,面对记者的采访,龙江镇纪委工作人员并未作出正面回应,只称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一起已经由纪委处理的案件,竟然说不方便接受采访,听上去够滑稽,那么,龙江镇纪委究竟有啥难言之隐,竟然如此为难?在此,笔者不妨做几个推测,一是涉案人有背景,纪委不便多说,怕得罪人。

  二是自己心里发虚,毕竟举报没有得到严肃对待,通奸当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这无疑违背了自身的良知和责任,面对媒体的采访,自然是不方便多说,免得留下口实。可问题是,纪委不便,不代表我们不能质疑,问题就可以在此打止。需要看到,事情虽然小,而且发生在最基层,但恰恰是这样,才更应该重视。

  当前,海南正在加大力度整治作风,党员干部通奸说小了是道德问题,可往大了说却关系到作风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本身就应该起到好的榜样作用,而通奸无疑败坏了社会风气,面对这样的事实,理应予以严惩,比如双开,开除党籍和职务,以维护社会风气,重塑党员干部形象。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千万别拿它不当回事。(肖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