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通告,铁路线路两侧10公里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12.12.2022  16:13

  12月12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铁路线路两侧禁止燃放孔明灯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出严禁在全省铁路线路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通告》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省铁路线路(含环岛高铁、普铁及支线、专用线)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铁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提升铁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值班值守规定,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琼府〔2011〕67号)继续严格执行,涉及铁路相关方面的内容,以此《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