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后当场逃逸 海口交警组织警力2日内迅速破案

13.01.2017  19:31

原标题:神速!海口交警2日内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抓获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

      1月9日22时45分许,一辆黑色小轿车沿国道到233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41KM+200M路段时,碰撞行人梁某,造成梁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黑色小轿车当场逃逸。翌日,海口交警支队迅速组织警力侦查并锁定嫌疑车辆车牌号为琼AVA3XX,驾驶员张某弟迫于压力于11日中午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肇事经过。目前,肇事司机张某弟已被拘留。

      据了解,1月10日上午,海口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案:在国道到233线41KM+200M处,有一名女性死者,疑为交通事故。“接到消息后,我们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并勘查。”海口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王雄告诉记者,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系女性,头部有损伤,在女性身旁有散落的车辆碎片和一个后视镜。“随后我们兵分多路查找证据,一边搜查现场,一边寻访目击证人。”王雄说,当日下午,民警通过大量的技术分析和走访,发现车牌号为琼AVA3XX的黑色江淮小轿车存在较大嫌疑,遂立即调取该车辆信息,并于当晚与车主张某弟取得联系。

      海口交警现场对肇事车辆进行比对

      在与张某弟通电话的过程中,民警感觉其略显慌张,并且语无伦次,遂对其进行思想工作。最终,张某迫于压力,承认了自己驾车肇事的事实。10日晚20:30分,民警根据张某弟的指引,在海口府城某汽修厂内找到了肇事车辆。张某也于11日下午13时许,来到事故处理大队投案自首。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弟驾驶车牌号为琼AVA3XX小轿车由海口三门坡镇往红旗镇方向行驶,在行车过程中不慎撞上死者梁某,但由于该路段较为漆黑,张某弟并未发现人影,抱着侥幸心理便驾车逃离。据悉,张某弟系海口三门坡镇红明农场人,死者梁某系事发现场附近村民。

      目前,肇事司机张某弟已被拘留,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车主,交通事故是意外事故,事故发生后不要慌张,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