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太迷信“黑名单”治理环境污染的功效

02.02.2015  20:34

  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年省环保部门将以实施“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企业。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称,我省生态环境方面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中部山区毁林种植、沿海市县违规填海、海岸带开发破坏和挤占重要生态系统现象依然存在。(2月2日 南海网)

  在环境遭到破坏的严峻形势下,海南强调黑名单制度,固然体现了主动积极的姿态,但黑名单制度真的能根治环境污染吗,对重污染企业或者"老赖"有威慑作用吗?单以文昌宏绿松香厂及木材厂为例,从2003年开始非法排污,期间周边群众屡屡举报,但该厂非但没有被取缔,相关责任人也没有受到追责,工厂反倒要进行环评,进而要转正了。

  其实,这还是地方小企业,换作央企,黑名单制度是否有震慑力,相信环保部门自己心里都没底。作为央企,财大气粗,再加上有权力撑腰,更不缺资本和政策扶持,又岂会把地方环保部门的黑名单放在眼里?面对这样的事实,怎能不让人怀疑黑名单制度的真实可行性。当然,面对环境治理的压力,出台并强调黑名单制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毕竟从各种环境治理措施的出台到各种限制企业污染的法律法规,都是想让我们的环境朝着一个良好的态势发展,但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企业的不负责任,个人的漠不关心,就是有再多的"黑名单"又有何用?这时候,我们就不能再只是迷信黑名单制度,热衷于偶尔曝曝光,而是需要一次系统性治理,这固然包括黑名单制度为辅的全民监督,但更需要政策法律层面的强化和执行。

  "黑名单"方法看似美好,相关部门寻求治理的迫切心态还是值得肯定的,这种"黑名单"的方法就暂且用着吧。只是,我们在制定各种政策法规时要从严制定,不能"隔鞋挠痒",需要对违法者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而最关键的就是让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这有待环保部门的执行和积极作为,绝不能出现像文昌对重污染企业宏绿松香厂那样的乱象,不能让依法治国空挂,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甚至公然转正。(赵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