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3干部因私分工作经费严重违纪 1人被撤销职务2人被严重警告

15.08.2019  20:09

    日前,金江镇纪委对该镇太平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主任蔡亲群严重违纪问题,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焕日,党支部委员蔡有兴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焕日、蔡亲群、蔡有兴等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以多报或虚报工作误餐补助、会议补助的方式,套取太平村委会工作经费并私分。蔡亲群在组织初核期间还企图与他人串供,试图掩盖其违纪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金江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亲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陈焕日、蔡有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