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重点整治森林公园、城中村等地

06.07.2015  17:40

      原标题:我省将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违法用地,“两重四早”做好土地守望者

      遏制违法用地,是有效控制违法建筑的重要举措。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制定了有关配合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全省国土系统将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查处,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深入开展打违专项整治行动。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积极配合做好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实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查非法转让土地违规建设、非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行为,通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加强违法用地管控,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效率和质量。

      在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中,国土部门突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闲置土地,城镇主城区,铁路、国道省道公路等交通主干道两侧及河道两岸,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等旧城改造区,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等区域内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对不在上述区域内,但属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日常巡查发现、上级批办、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反映等需要列入整治的非法占地行为,尤其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甚至耕地、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将列入整治范围,从严整治。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国土部门从7月起至年底,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对清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和在整治期间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应及时报市县整治违法建筑领导机构列入集中整治范围。对查处违法建筑涉及的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如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当事人拒绝配合而难以调查取证,需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应及时报请市县整治违法建筑领导机构协调相关部门介入配合。

      该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厅将组织检查组,适时检查各市县局查处违法用地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