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举报违法建筑将设奖励 注意保护举报人信息
19.02.2016 00:03
本文来源: 海口网
海口网2月18日消息 (记者陈五男)18日下午,海口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依法查处和有效遏制违法建筑。
《办法》共十八条,分别对立法目的及举报奖励依据、范围、受理、标准与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规定。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相关人员表示,制订《办法》是贯彻执行上位法的需要,也是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执法实践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市整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执法人员在巡查处置违法建筑过程中发现违建业主常与执法人员“躲猫猫”。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市政市容委认为,发动群众参与发现、举报、监督新增违建的处置工作,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整治违法建筑3年攻坚活动的有力举措,也是解决发现防控违法建筑工作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办法》第三条提出,举报或协助城管等部门查处违法建筑的,将根据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打击违建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违建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海口市市政市容委负责人说,有关部门将对第一个举报人的举报情况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举报一宗违法建筑奖励一千元,举报公职人员搞违法建筑的给予重奖。
此外,《办法》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举报人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漏其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等。为方便公众举报,《办法》规定在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数字化指挥中心建立对外统一的举报受理窗口,设立举报微信公众号、电话及邮箱,并在媒体上公布;设立市、区分管领导和城管部门领导受理举报微信公众号、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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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1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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