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打击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06.07.2015  12:32

琼建管函〔2015〕44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打击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及释义等相关文件,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工程打击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我省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重点检查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督查在建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机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1. 建设单位项目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等手续是否合法、完备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违法发包等情况。
  2. 是否存在出借资质、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行为。
  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人员一致,到岗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间是否有合法的人事关系。
  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释义。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月12日)。各有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各市县全面检查阶段(7月13日-7月24日)。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附件中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抽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住建厅组织检查组,分组对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结合检查情况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项目的比例不少于实际受检项目的30%。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对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监督检查报告于7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受检时应提前做好迎检准备,提供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供抽查,并将项目参建各方现场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检查用表(见附件)提前发放至各在建项目要求项目参建各方按要求准备材料,以满足市场检查需要。
  联系人:周 隽 联系电话:653304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项目参建各方现场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检查用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及检查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