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计生委、海南省爱卫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旅游委、海南省交通厅、海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防蚊灭蚊工作的紧急通知

16.10.2014  19:23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爱卫会、教育(教科)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登革热是通过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受广东和东南亚登革热疫情持续高发的影响,截至10月13日,全省已报告了5例登革热输入性病例,部分市县媒介密度已超过警戒水平,我省面临登革热病例输入引发本地暴发流行的风险仍较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登革热防控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省政府、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办已分别下发文件,加强防控工作的领导和部署。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经省联防联控机制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防蚊灭蚊等登革热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紧行动

  伊蚊是登革热的主要传播媒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消除蚊虫孳生地和防蚊灭蚊工作,从源头上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是当前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我省登革热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防蚊灭蚊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发挥好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前一阶段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近期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轮针对医院、学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机场、码头、车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爱国卫生运动,狠抓环境卫生整治、防蚊灭蚊和消除蚊虫孳生地等登革热防控措施落实。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动员和统筹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10月底前所有重点场所100%覆盖,切实将蚊媒密度降低到安全水平以下。

   二、标本兼治,科学灭蚊,力求实效

  各市县要发动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队伍和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蚊灭蚊活动,要加强专业消杀灭蚊队伍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要标本兼治,防灭并举,并逐步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重点场所的蚊媒密度维护在安全水平以下。特别是重点场所及其周边半径100米范围内,至少在今后两个月内坚持每隔10-15天开展一次伊蚊成蚊杀灭工作,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消灭伊蚊幼虫孳生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办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防蚊灭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各级疾控机构要发挥专业特长,做好技术支持,强化重点场所蚊虫密度动态监测。对密度超过安全警戒水平的场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指导整改,确保防蚊灭蚊工作效果。清除蚊虫孳生地是治本之策,重点要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1.  填平洼坑、废弃水池、竹洞、树洞和石穴等。

  2.  封盖水缸、水池等盛水容器,密封下水道口、化粪池、电讯电缆沟等管道井,以防蚊虫飞入产卵孳生。

  3.  翻盆倒罐,清除塑料罐、酒瓶、轮胎、椰子壳等室内外各类积水容器。

  4.  定期清洗水池、水缸,每3-5天一次,花瓶每5-7天换水。

  5.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清除各类容器、蓄水池、地下室积水。

   三、加强重点场所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主动防范意识

  各市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在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栏、摆设健康提示,以及广播、电视、LED滚动字幕等形式进行防病知识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登革热是一种可防可治可控的常见疾病,了解整洁居家环境卫生、注意防蚊灭蚊就能有效预防登革热的基本常识,积极倡导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防范疾病和及时主动就医意识,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暴发流行。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

  各市县、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重点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防蚊灭蚊工作要跟踪落实,并对工作效果进行监测评估。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防蚊灭蚊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省级近期将组织专项督导,各市县爱卫办负责每周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省爱卫办,其结果将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